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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工信系统2019年治理货运车辆 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工信物〔2019〕161号
发布时间:2019-05-13作者:青海省交通物流行业协会来源:http://www.qhwlxh.com点击:
各市、州工信局:
为做好2019年度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结合省政府《2019年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治超办《2019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和《2019年全省治超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现将《工信系统2019年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工信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屈 波,联系电话:6139635)
2019年工信系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
为做好2019年度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订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依法治超、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治超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部门的治超工作。
(二)加强对省属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落实重点工业企业源头合法规范装载义务,落实属地货物源头工业企业监管责任,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对重点物流企业的监管,落实物流企业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
(四)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生产、改装车辆企业及其产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工作。
(五)定期向省、市(州)治超办反映本部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半年和年终分别报送治超工作总结。
(六)加强工业企业源头治超宣传工作,强化企业合法装载运输意识,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重点工业源头企业、物流企业落实治超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治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企业治超责任和义务,主动安装称重计量设备,重视ERP系统应用,做好企业登记、装载、计重、开票等环节的监管,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做到合法装载、规范经营。
(二)持续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各市(州)工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货车改装、维修、经销企业,重点检查有无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汽车产品,以及在用车非法改装等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及时上报信息。
(三)强化治超工作源头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源头合法装载做好监管检查,建立和完善检查档案,重点对煤炭、水泥、化工、冶金等工业企业加大治超宣传力度,强化源头企业合法装载意识。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作为安全隐患,列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从源头抓起,杜绝超限超载行为发生。协调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纳入省属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四)加强煤炭经营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依法规范煤炭经营企业行为,切实加强储售煤场的管理,严控超限、超载现象。一是持续做好本地区煤炭经营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备案登记内容并反馈至省经信委。二是督促企业落实治超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源头管控的目的。三是会同工商、环保、质监、交通等部门,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管理,对企业备案内容、经营信息进行核查,强化储售煤场的管理,做好煤炭经营企业依法经营的督促指导。
(五)加强对重点物流企业的监管。强化物流企业责任意识,落实车辆合法装载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树立安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发挥标杆作用。对超限超载严重的物流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在政策、项目等方面不予支持。
(六)加强重点时段治超工作管理。将治理超限超载作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在产品销售旺季等时间节点,通过有针对性的参与监督检查,巩固治超成果。
(七)加大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对治超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树立道路运输安全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增强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引导企业树立合法装载、安全运输的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工信部门既是本地区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成员,也是行业治超小组成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工信局请于5月17日前将本部门治超工作小组人员及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治超工作安排等情况报省工信厅。
(二)协调联合执法。各市(州)工信部门要与地区治超办、公安、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工作衔接,开展或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三)加强基础工作。做好日常检查记录及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作有据可查;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我厅报送相关信息;做好工作总结,要善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超工作经验。请于6月10日和12月5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治超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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